来源:聊城晚报
2019-03-08 14:15:03
记者从聊城市妇联获悉,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可通过拨打这三个电话与聊城市妇联取得联系进行维权:办公电话为8262003、8262005,妇女维权热线为12338。尤其重要的是,一旦遭遇家庭暴力,一定要收集好“出警记录”“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
需要说明的是,各县(市、区)妇联及各乡镇(街道)妇联均接待广大妇女群众来电来访。如果自身合法权益收到侵害,妇女、儿童可以就近到属地妇联进行反映。
针对家庭成员之间发生的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经常性谩骂和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家庭暴力),聊城市妇联相关负责人也给出了相应的对策。
如,当妇女遭遇家庭暴力时,要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不能报警的,要大声呼救,事后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同时,可以到双方单位、居委会、村委会、妇联等单位投诉、反映、求助,也可以向法院起诉或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起诉前要收集好“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这些是证明一方存在家庭暴力行为的最直接、最有力证据。
目前,在严禁“家庭暴力”方面,有明确的法规。如,2016年3月1日实施的《反家庭暴力法》,2019年1月1日实施的《山东省反家庭暴力条例》,均明确规定: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 (记者 林志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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