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聊城日报
2019-02-25 17:11:02
空气环境质量
全市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平均浓度分别为60μg/m3、120μg/m3、14μg/m3、39μg/m3,同比分别下降15.5%、11.1%、22.2%、2.5%,重污染天数同比减少了5天;优良天数同比增加了14天,空气环境质量综合指数同比改善10.8%;
水环境质量
水环境质量方面,全市4个省控以上地表水考核断面均消除了劣V类水体,提前超额完成了国家“水十条”下达的消除劣V类水体比例达到50%的约束性指标;全市8个饮用水源地水质全部实现达标;黑臭水体治理任务全部完成,提前2年完成“十三五”的治理任务。
2月22日,市生态环境局召开2019年第一季度新闻发布会,通报2018年全市环境质量状况。
2018年,我市经历了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的洗礼和检验,全面打响了“蓝天保卫战”“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等标志性战役,全市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去年全年我市共获得省级生态补偿资金3812万元,居全省第3名。
空气环境质量方面,全市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平均浓度分别为60μg/m3、120μg/m3、14μg/m3、39μg/m3,同比分别下降15.5%、11.1%、22.2%、2.5%,重污染天数同比减少了5天;优良天数同比增加了14天,空气环境质量综合指数同比改善10.8%;其中PM2.5指标提前两年实现了“三年攻坚行动”确定的考核目标,二氧化硫均值浓度达到了环境空气质量一级标准。水环境质量方面,全市4个省控以上地表水考核断面均消除了劣V类水体,提前超额完成了国家“水十条”下达的消除劣V类水体比例达到50%的约束性指标;全市8个饮用水源地水质全部实现达标;黑臭水体治理任务全部完成,提前2年完成“十三五”的治理任务。
2018年,我市在全省率先成立了聊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研究确立“1+2+8”落实工作体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得到进一步深化,进一步理顺了推进生态环保工作的体制机制,逐步构建了聊城市生态环保大格局。
我市深入贯彻环保督察反馈问题“高、紧、实”的整改要求,努力做好中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和“回头看”的保障工作,始终保持环保执法高压态势,坚守环境安全底线,推动环境治理提质提速,污染防治成效显著。综合施策,开展大气环境治理,创新提出了全市进一步提升扬尘治理能力“五个三”措施,全市180台天然气锅炉全部实现了超低排放,193家重点企业安装了符合环保要求的VOCS治理设施。系统施治,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扎实推进河(湖)长制度和重点河道生态修复工程建设,完成了化工企业聚集区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和监测网络建设。查治并举,积极防控土壤环境污染,统筹开展了重点行业企业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推动聊城市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处置项目建设,引导各县(市、区)建设专门的危险废物处置企业,统筹推进垃圾固废循环经济产业园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
□记者 岳殿举 通讯员 刘兆辉 沈 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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