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10-31 20:07:10
齐鲁网聊城10月31日讯 10月31日 ,聊城市政府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市商务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谢炜就《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新时期积极利用外资的实施意见》进行解读。今年9月,市政府出台了《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新时期积极利用外资的实施意见》,紧紧结合聊城市利用外资实际,提出若干政策措施,不仅有市级层面的优惠政策,更多的是为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制定具体的优惠政策提出原则和指导。
据介绍,为进一步提高聊城市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更好地推动开放型经济发展,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新旧动能转换,《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新时期积极利用外资的实施意见》提出了一些非常有力度的鼓励政策,比如:
坚持内外资公平竞争。外商投资企业可全面享受聊城市各项产业扶持政策。对外商投资企业科研创新、转型升级、技术改造、人才引进、知识产权保护、标准化建设、政府采购、公共项目招投标等一律平等对待。贯彻国家、省、市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有关文件精神,已出台的降成本政策措施,外商投资企业同等适用。
支持各地制定优惠政策。支持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制定出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对经济发展、促进就业、技术创新贡献大的项目,在财政、土地、税收、人才等方面给予支持。
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对外商投资企业(高耗能、高排放及对生态环境有明显影响的项目除外),当年实际利用外资金额1亿元人民币(不含)以下的,按实际利用外资额的1.5%予以奖励;当年实际利用外资1亿元人民币(含)以上的和世界500强企业外商直接投资项目,按5%予以奖励,最高奖励5000万元。支持符合条件的新设外资企业或新上外资项目按照规定流程申请省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基金支持。对特别重大的外商投资项目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研究给予额外支持。
确保外资项目用地供给。对集约用地的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外商投资工业项目优先供应土地,在不低于土地取得成本的前提下,出让底价可按《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确定。对允许类外商投资工业项目由项目所在地确保土地指标。外商投资企业新增工业用地可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方式供应。在符合规划、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对存量工业用地扩产厂房及辅助设施提高容积率用于制造业重点企业发展,不增收土地价款,免交增加面积的城建配套费。
拓宽外商投资企业融资渠道。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在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和境外上市,在新三板和区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外上市挂牌享受与内资企业同样的支持政策。支持利用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和运用资产证券化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进行融资,允许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通过贷款、发行债券等形式从境外融入本外币资金。
着力引进高层次人才。牢固树立“不唯地域、不求所有、不拘一格”的新人才观,采取“人才+项目+资本”协同引才模式,加大引才引智工作力度,吸引高层次人才、海外归国人才来聊创新创业。对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高层次人才给予奖励。对引进的国际一流或顶尖人才团队、高级管理人员,采取项目资助、创业扶持、贷款贴息等方式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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