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07-05 16:54:07
齐鲁网聊城7月5日讯 7月5日,莘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辖区内4家公司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满未申请延期,被依法注销。
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5号)第二十七条和《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鲁安监发〔2013〕94号)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现对莘县任圣商贸有限公司等4家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满未申请延期,依法予以注销,原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作废。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注销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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