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04-10 10:07:04
齐鲁网聊城4月10日讯 4月10日,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开发区大队发布了关于湄河路、海河路、华山路、黄山路、星光路电子监控自动抓拍违法停车的公告。
公告称,聊城市湄河路、海河路、华山路、黄山路、星光路违法停车现象较多,严重阻碍了车辆通行,为了规范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畅通,上述路段的停车位以外禁止长时间停车,对于在停车位以外停车时间超过3分钟的车辆,以及虽在停车位上但未按停车位标识标线指示停放的车辆,自2018年4月20日起,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开发区大队将使用电于监控自动抓拍或现场拍照的方式进行处罚或予以拖走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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