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聊城新闻网
2018-04-08 15:25:04
近日,聊城市政府办公室公开发布关于印发《聊城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选拔对象主要是长期在聊城市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各学科、领域和经济、社会发展各行业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
据了解,参加聊城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每 2 年选拔一次,选拔人数 30 人左右,管理期限为 4 年,年龄不得超过 50 周岁,选拔时以近 4 年的工作实绩和教学科研成果为主要依据,兼顾长期贡献。具有自主创新能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和长期在基层、一线专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才优先选拔推荐。
市人社局将组织成立聊城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委员会由 15 人组成,设主任委员 1 人,副主任委6员 2 人,评审委员会中专家应占 70%以上。评审委员会下设若干专业评审组,评审组由专家组成,负责初评工作。每个专业评审组由 3-5 人组成,设组长 1人,副组长 1 人。获评人员将享受相关待遇,在 4 年管理期内,由市财政每人每月发给市政府津贴 1000 元。在职期间每年可享受一次或多次共计10—20 天的休养。有寒暑假和休假制度的单位,在假期内安排,假期不够的予以补足。休养期间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等费用,依据现有财务管理制度由所在单位按因公出差报销。
该办法自2018年5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3年4月30日。记者 李兆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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