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聊城日报
2018-02-14 11:46:02
本报讯 我市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坚守秀美河湖、生态聊城总阵地,扎实开展“清河行动”,坚决查处“八乱”现象,去年以来累计完成清理任务3667项,完成进度为100%,位居全省前列,有效地提升了我市河湖管理水平和生态保障能力,再现了“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城市面貌。
我市地处鲁西北,流域面积8715平方公里,全市共有市级以上河道25条,其中省级河道4条:黄河、漳卫河、徒骇河、马颊河;市级河道21条:运河(东昌湖)、金堤河、位山灌区一二三干渠、彭楼干渠、徒骇河跨县支流12条,马颊河跨县支流3条。县级河湖渠181条、乡级河湖渠1195条、村级河道3773条。
我市高度重视河长制工作,强力部署安排,做到工作方案全部到位、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到位。全市共设立市级河长10名、县级河长137名、乡镇级河长1254名、村级河长4195名,全面建立起了市县乡村四级河长体系。按照“一河一策”的原则,编制完成了各级河道综合整治方案。建立“一河一档”台账,逐河逐湖进行数据整理归档。各县(市、区)、乡镇层层动员部署,逐一夯实责任,全面推进落实。市县乡三级河长累计巡河3000多人次。河长制工作成为各级党委、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
创新思路,探索河湖管理新模式。建立部门联动机制,解决原先河湖管理条块分割的局面。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专职、兼职等不同方式,配备河管员,落实管护经费,让河管员承担起河湖巡查、保洁、监督和信息报送等日常管护工作任务,解决了长期以来存在的河道基层管护人员少、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全面实行河道警长制,市级河道警长一律落实“1+1+2+N”工作模式,即“一名所长+一名社区(责任区)民警+两名专职辅警+多名河湖沿线村庄警务助理”,常态化开展河湖渠综合治理工作。
□记者 胡 欣 通讯员 孔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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