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聊城晚报
2017-10-17 09:51:10
《关于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要灵活确定住宅用地竞价方式,积极探索采取“限房价、竞地价”、“限地价、竞自持面积”、“限地价、竞房价”、“限地价、竞配建”等方式,严防高价地扰乱市场预期。
全面实行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制度,将社区居家养老和社区管理等配套公共服务设施、住宅性能认定、智慧化住区标准、保障房(安置房)配建比例等强制性建设指标作为住宅用地出让的前置条件。
保障房(安置房)配建比例不低于项目建设面积的5%,且其品质要与本宗地内商品住房同一标准,另外,政府享有优先选择安置房的权利。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落实土地、财税、金融等支持政策,确保完成2017年度3.47万套棚户区改造任务,统筹做好2018-2020年棚户区改造三年计划。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可根据当地商品住房去化周期、棚改居民意愿等,合理确定安置方式。实行实物保障与租赁补贴并举,增加公共租赁住房供应,适度扩大保障范围。(记者 刘亚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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