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10-09 16:29:10
齐鲁网聊城10月9日讯 外国语学校周边道路交通拥堵问题,已成为聊城市城区的焦点、难点和热点,为此,聊城交警支队高度重视,积极协调城市管理局等职能部门对学校门前道路进行整改。目前,已在学校周边施划出“机动车道临时停车泊位”和“非机动车停车区域”,设置了“学生安全通道”和“接送学生车辆即停即走通道”。
为减少接送学生车辆滞留时间,提高道路通行效率,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交警支队将严格依照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标准,对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进行彻底整治。
一、上学时段规定
家长车辆从八中门口向南驶入非机动车道,进入“接送学生即停即走通道”,紧靠右侧路沿石临时停靠,学生迅速下车进入“学生安全通道”,家长车辆立即驶离,自外国语学校门口驶入机动车道。
二、放学时段规定
学生分批次进入校门口“安全等待区”,学校提前通知家长预计到达时间,家长准时到达“安全等待区”接学生。高年级学生可和家长约好对接时间、地点,自行进入“学生安全通道”,家长车辆驶入“接送学生即停即走通道”,学生上车后车辆迅速驶离。
三、车辆通行和停靠规定
1、接送学生车辆在机动车道临时停车泊位停放的,只能在限定时段(学生上课日的6:30—8:00、11:20—12:20、17:00—18:30)内临时停放,停靠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限定时段外任何车辆不得在临时停车泊位停放。车辆在机动车道临时停车泊位以外禁止停放,临时停靠时间不得超过1分钟。
2、禁止任何车辆(含私家车、校车、三轮车、电动车及自行车)在“接送学生即停即走通道”和“学生安全通道”内停放,接送学生车辆在“接送学生即停即走通道”内停靠时间不得超过1分钟。
3、接送学生的非机动车,必须按照规定在“非机动车停车区域”内停放,在停车区域外停放且影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交警部门将依法处罚和拖离。
4、学生上课日的7:30—8:00、17:30—18:00两个时段内,禁止任何机动车(含各类汽车和摩托车,含学校教职工车辆)出入外国语学校校园。
四、行人通行规定
步行的学生和家长,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得闯红灯,不得翻越隔离护栏,按规定道路行走,横过道路走斑马线。
2017年10月14日起,交警部门将依法对违反以上规定的车辆和行人进行电子监控抓拍和现场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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