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9-06 16:45:09
齐鲁网聊城9月6日讯(记者 左新新 通讯员 王希玉 赵衍静)近日,山东省高唐县人民法院结合本院《法官审判业绩考评细则》及相关规定,研究制定了《书记员业绩考评办法》,建立健全书记员管理制度,客观评价书记员工作业绩,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考评办法》规定,书记员的考评以岗位业绩和承担工作为基本依据,主要由岗位业绩基础考评、工作技能考评、综合评价3部分构成。对全体书记员分为审判岗位书记员和执行岗位书记员两类,对审判岗位书记员从协助办结案件、庭审工作、文书上网、案件报结、形成电子卷宗、形成纸质卷宗6个方面进行量化考核;对执行岗位书记员从协助办结案件、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录入、文书上网、案件报结、形成电子卷宗、形成纸质卷宗、其他工作7个方面进行量化考核。
在业绩考核项中,每个方面又分别细化为数个小项。根据跟案数量及完成情况,数个小项又分别对应不同分值。书记员工作的每一个细小环节,工作中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均能在《考评办法》中“对号入座”,找到对应的“加分值”和“减分值”。考评分为优秀、良好、称职、不称职4个档次,考评结果纳入书记员业绩档案,作为荣誉奖励、晋升工资、惩戒的依据。
“我院出台的《书记员业绩考评办法》,不仅保证了书记员整体队伍优质高效,而且确保了法院各项工作科学有序运转。”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吕聊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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