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聊城新闻网
2017-09-04 10:28:09
日前,聊城市财政局会同市民政局出台了《聊城市养老院服务质量标准化示范单位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市财政局将投入奖补资金300余万元,扶持养老院服务质量标准化建设。
记者了解到,本办法是为加快养老院服务质量标准化和认证建设,推进聊城市养老院标准化示范单位和养老机构服务名牌建设,根据《关于贯彻国办发〔2016〕91号文件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7〕52号)文件要求出台的。
市财政局投入的300余万元奖补资金,使用范围为经县级以上民政主管部门审批登记,在聊城市范围内经营,养老服务床位100张以上,为老年人提供养护、康复、托管等服务,且正常经营满1年的社会办、公建(办)民营的养老机构(含护理型)和公办敬老院。对评定为三级以上的养老机构给予一次性奖补20-50万元不等。本办法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具体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由市民政部门牵头组织实施。(记者 刘庆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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