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8-30 18:49:08
齐鲁网聊城8月30日讯(记者 左新新 通讯员 李晓辉)8月30日清晨,在德上高速聊城段,一辆车牌号为冀D3V98挂的货车逆向行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第一项《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项,予以罚款二百记12分的处罚。
同样,8月29日晚,一辆车牌号为吉CD0297的货车在德上高速聊城段倒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第一项《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的违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十二条第十一项的法律条文,予以罚款二百记12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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