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晚报
2017-08-13 16:16:08
记者从聊城市人社局获悉,为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出台了《聊城市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其中设立的“扶贫车间”奖补,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
据悉,扶贫车间一次性奖补申领范围为,支持扶贫任务重的县(市、区)利用乡镇、村集体闲置土地、房屋创办厂房式“扶贫车间”,或设置分散加工的居家式“扶贫车间”。对与劳动年龄内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签订承揽合同,并在12个月内给付达到当年省定贫困线标准以上报酬的“扶贫车间”,可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所需资金由市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安排。
扶贫车间一次性奖补申领程序:“扶贫车间”设立方应向所在地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一次性奖补,并提供以下资料:
“扶贫车间”设立方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吸纳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花名册、承揽合同、报酬领取证明等材料。
经人社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扶贫车间”设立方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记者 杨淑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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