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8-12 14:22:08
齐鲁网聊城8月12日讯 人们常说,欠什么别欠人情,伤什么别伤感情。现实生活中,少数党员干部因为迁就于人情,被人情牵着鼻子走,以至于落入人情的“陷阱”无法自拔,栽在了人情关上。临清市尚店镇村镇建设办公室主任刘某某,碍于所谓的“情面”,把农村危房改造资金“送人情”,最终踩踏纪律红线,受到了党纪处分。
刘某某大专毕业后,1988年在尚店镇政府参加工作,2010年担任该镇村镇建设办公室主任。20多年的基层工作经历,刘某某看惯了人情世故,慢慢形成了处事圆滑、明哲保身的处事原则,在工作上“不求有功但求无过”。
作为村镇建设办公室主任,刘某某直接负责辖区内的危房改造工作。2013年,时任该镇农机站站长的郑某某和该镇某村的包村干部于某某分别找到了刘某某,向刘某某打招呼,请求刘某某“关照”自家的危房改造,帮忙申请一下危房改造补助。面对一起工作多年同事,刘某某犯了难,按照政策,两户都不符合危房改造的条件,但是同事开口了,不照顾面子上也过不去,刘某某含糊的应下 “帮忙”的请求。随后的几天,刘某某内心也很挣扎,在原则与人情间来回摆动。期间郑某某多次找到刘某某,要求刘某某去看看郑某某母亲家的房子,刘某某碍于情面,就跟随郑某某去看了房子。于某某也多次陈述自己家的房子属于危房,请求“照顾”。在一次次的“请托”中,刘某某内心的天平倾斜了,他心想,两家的房子确实是危房,虽然不符合危房改造的条件,但是照顾一下也没有大问题。
2013年11月,刘某某在明知郑某某、于某某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情况下,仍然以郑某某母亲、于某某妻子的名义办理了申请危房改造补助的相关手续。为保证同事的“请托”能顺利完成,刘某某为两家填盖了申请表,并在建设中和改造完成后拍了照片。在刘某某的“照顾”下,2014年3月,郑某某的母亲、于某某的妻子分别领取了危房改造补助款1.342万元。
“人情”的口子一旦撕开,便如江堤一溃千里,愈发不能收拾。看到刘某某帮助郑某某、于某某“顺利”领取危房改造补助款,来找刘某某“帮忙”的人更多了。碍于面子,刘某某先后“帮助”某村支部委员兼村会计刘某某、某村支部书记祝某某妻子张某某等共计9户,在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情况下违规申领危房改造补助金,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
不久后,刘某某对危房改造工作把关不严,致使多名不符合房改条件的人员申领危房改造补助金的问题被临清市尚店镇纪委发现,纪委立即成立调查组展开调查。
抹不开“面子”并非单单是情面上的问题,而是思想上忽视了党规党纪。对党员干部来说,纪律是高压线,必须常怀敬畏之心,自觉遵规守纪,而不能为了所谓的“面子”,对纪律规定置若罔闻。以原则作交易,拿公权送人情,刘某某因为“抹不开面子”付出了沉重代价,给自己的人生烙上了磨灭不掉的“黑色”烙印。最终,临清市尚店镇党委给予刘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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