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6-02 13:44:06
齐鲁网聊城6月2日讯(记者 赵志鹏)为满足居民交通出行需求,解决停车供需矛盾、提高聊城市交通服务水平,今天上午,聊城市规划局发布《聊城市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2016-2030)》草案批前公告,对聊城市中心城区,西至德商高速公路、南至远景南环路、北至远景北环路,东至东环路,总面积386平方公里的范围进行停车设施规划。
规划草案中提到,按停车设施的建设类型划分为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城市公共停车场、路内停车位三类。不包括公交车、出租车、货车等专业运输车辆、摩托车以及非机动车的停放设施。
记者了解到,聊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将聊城城区划分为古城限制区、核心控制区、协调发展区和适度满足四个分区。同时,根据聊城市控规分区情况及自然、行政界线将规范范围划分为22个片区。
古城限制区包括东昌府区古城所在区域,沿湖滨的道路围合而成。核心控制区西至京九铁路,东至光岳楼,北至济馆高速,南至湖南路,是中心城区目前土地开发强度最高、交通流量最为密集,也是停车矛盾最大的地段。
协调发展区为东环路、北环路、南环路与核心控制区围合区域,提高停车设施供给,截留进入核心控制区的车辆。适度满足区包括外围其它区域,适度满足停车需求,基本依靠配建车位解决停车需求,前瞻性的提前预留停车设施用地。
公告提出,在城市公共停车场规划方面,城市公共停车场布局按照用地控制分为控制性、兼容性、弹性三类。结合现状情况和用地规划,确定在规划区内布局436个公共停车场,可提供约6.03万个停车泊位。其中控制性停车场110个、兼容性停车场150个;社会投资为主的弹性停车场176个。
路内停车场规划方面,要求路内停车位设置要考虑道路宽度条件;城市主、次干道中交通量较大的路,不宜设置路内停车位;公交车专用道和人行道内不宜设置;已经规划路外大型停车场的500米半径范围,如果要规划路边停车场,必须与路外停车管理相协调,采取相应的路边停车管理措施,充分发挥路外停车场使用效果;规模要求,一般应不小于10个泊位,具体规模应结合道路的实际情况而定,并满足停车泊位设置准则的要求。
此外,在充电设施配建上,公告提到,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要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新建的商场、宾馆、医院、办公楼等大型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和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具有充电基础设施的停车位应不少于总停车位10%;同时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应不低于总停车位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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