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聊城晚报
2020-09-24 15:45:09
日前,《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早操制度的通知》发布。为增强学生体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自2020年秋季学期开始,全省中小学和高等学校要进一步强化落实早操制度。
《通知》规定,学校要根据本校作息时间统一组织安排出操,出操时间原则上为15—20分钟。寄宿制学校要全面落实每天早操制度,鼓励非寄宿制学校开展早操活动。特殊天气或特殊情况下可不出早操。
学校应根据学生年龄、生理、季节等实际合理安排早操活动内容。一般以跑步为主,也可以做健身操、跳绳等具有一定运动量且适合集体活动的项目。早操应在校内运动场、体育馆或教学楼、宿舍楼间空地等场地进行。不得组织学生到校外马路、广场或其他公共场所出早操,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学校应制定详细的安全预案,预防意外伤害事故发生。教师带操按课时记入工作量。
鼓励学校和教师自编自创易学、易做、运动量适中、受学生欢迎的早操项目,不断提高早操活动质量。另外,要落实“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制度,加强学生课外锻炼,不得以早操取代大课间体育活动,确保到2022年学生每天校内阳光下体育活动时间达到1.5小时。(全媒体记者 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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