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4月17日讯 4月17日,阳谷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寻找密切接触者同轨迹人员的紧急提醒。4月16日,阳谷县报告一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刘某某,经调查,其密切接触者张某某行动轨迹较广,为提醒其他有共同活动轨迹人员落实防控措施,阳谷县将张某某的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4月14日
13:15 振兴路老检察院家属院正对面胡同出门送孩子到第二实验小学;
13:25-17:45 在柴庄菜市场西头(果香源水果店斜对过)路边卖小西红柿;
17:55左右 第二实验小学接孩子放学。
4月15日
7:15 振兴路老检察院家属院正对面胡同出门送孩子到第二实验小学;
7:25 到柴庄菜市场西头卖小西红柿;
11:00 骑共享单车去谷南社区,随后返回柴庄菜市场摊位;
13:10 从柴庄菜市场送孩子到第二实验小学上学,之后返回柴庄菜市场摊位;
13:34 骑共享单车分别去谷南社区、教师新村西博济社区、紫汇湖金谷社区,然后返回振兴路老检察院家属院正对面胡同;
15:32-16:31 在柴庄国泰广场公共卫生间附近;
18:00 在第二实验小学接孩子放学;
18:09-18:40 在县医院愿检尽检处做核酸检测;
19:16 在柴庄小吃一条街东街麻辣烫购买麻辣烫。
在此,提醒广大居民在上述时间、地点与该密切接触者可能有接触或轨迹交叉的人员,第一时间向居住地村(社区)、工作单位、县疾控中心或县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并配合做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如隐瞒相关接触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请广大群众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主动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疫苗,落实好个人健康防护措施,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不扎堆、少聚集,共同构筑疫情防控坚固防线。
阳谷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0635-6362869
阳谷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635-6173267 6173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