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4月30日讯 近日,聊城交警支队莘县大队通报了一起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并对涉事运输企业进行约谈。
3月2日19时58分许,常某某驾驶鲁MEP7**(鲁MUD**挂)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在莘县莘州街道于屯(温庄-蒙馆路)好味道手擀面门口处自南向北倒车时,与自北向南推行人力三轮车的吴某某及人力三轮车发生碰撞辗轧,导致吴某某当场死亡、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时,鲁MEP7**(鲁MUD**挂)号重型半挂牵引车驾驶人常某某倒车未进行观察导致事故发生,重型半挂牵引车上有驾驶人、押运人两名人员,如果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进行操作,完全可以避免本事故发生,鲁MEP7**(鲁MUD**挂)号重型半挂牵引车驾驶人常某某未尽到安全防护义务。常某某驾驶机动车倒车时观察不当,是造成本事故发生的原因。
鲁MEP7**(鲁MUD**挂)号重型半挂牵引车驾驶人常某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莘县公安局立案侦查,案件正进一步处理中。
近日,莘县交警大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存在的问题发函至滨州市交警支队滨城区交警大队,委托滨州市交警支队滨城区交警大队联合相关部门,对鲁MEP7**(鲁MUD**挂)号重型半挂牵引车所在企业滨州豪旭运输有限公司进行约谈,要求加强运输企业及运输车辆的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增强企业的安全责任意识,从源头上遏制车辆违法违规行为,提升驾驶员交通安全责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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