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4月29日讯 为进一步规范辖区车辆停放,优化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有效减少和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合道路交通实际情况,莘县交警大队与柿子园镇党委政府多次研究,实地调研,决定对莘县柿子园镇部分路段实行禁停交通管理措施。
禁停路段为柿子园镇人民政府驻地舍王路两侧机动车道(东至G240,西至柿子园镇政府1号院),自2021年5月8日起,除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及救护车等特种车辆,禁止所有机动车辆在主干道及非机动车道内停车,并设置禁停标志。如违反规定,交警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依法进行管理及处罚。
闪电新闻记者 左新新 聊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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