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2月12日讯 春节来临,大家在享受节日喜悦的同时,也别忘了禁燃规定。除夕夜,公安部门在守护平安的同时,也在严查禁燃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在聊城市东阿县,就有4人因违反规定被处罚。
2月11日19时许,东阿县公安局新城派出所民警巡逻至古韵新城小区东门时,发现杨某岭在禁放区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根据《聊城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对杨某岭依法给予罚款五百元的行政处罚。
2月11日20时许,新城派出所民警巡逻至东阿广场阿胶亭时,发现冯某成在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根据《聊城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冯某成依法给予罚款五百元的行政处罚。
2月11日19时许,违法行为人王某在东阿曙光街西与香江路交叉口阿胶公园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东阿县公安局经济开发区派出所巡逻民警当场查获。根据《聊城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违法行为人王某被处予行政罚款五百元的处罚。
2月11日20时许,东阿县公安局铜城派出所民警巡逻至青年街南头一路口拐角时,发现刘某在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根据《聊城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刘某成依法给予罚款五百元的行政处罚。
为落实好公共安全监管工作,春节前夕,东阿县公安局便召开专项工作布署会,对2021年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进行专题部署。春节期间,公安部门也将加强巡查督导,严厉打击非法燃放、销售、储存、运输等行为,严防死守,尤其是加大广场、各居民小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重点场所、重点区域违法行为的查处,对违法燃放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切实抓好非禁放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确保禁燃禁放工作取得实效。
闪电新闻记者 左新新 聊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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