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20-12-14 22:26:12
齐鲁网·闪电新闻12月14日讯 今年11月底,聊城市公安机关部署开展了“打击黄赌专项行动”,高唐警方持续加大查处打击力度,深入摸排“涉黄赌”案件线索,成功查处了一起涉黄违法行为。
日前,高唐警方接群众举报称,城区某KTV为顾客提供营利性陪侍服务。接报后,警方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警力开展缜密调查。12月4日23时,高唐警方组织警力对该KTV进行了突击检查,当场查获八名正在从事营利性陪侍活动的人员。
经查,赵某等三人作为该KTV经营负责人,通过提供场所、代为结算等方式为从事营利性陪侍提供条件。高唐警方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四十三条之规定,依法对该场所负责人赵某等三人分别处以1-2万元罚款,并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该KTV娱乐经营许可证。
警方提示:朋友聚会娱乐要崇尚文明健康的娱乐方式,远离黄、赌等违法行为,娱乐场所经营者更应该尊法守法经营。
法规链接: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不得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下列行为提供条件:(一)贩卖、提供毒品,或者组织、强迫、教唆、引诱、欺骗、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二)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嫖娼;(三)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四)提供或者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五)赌博;(六)从事邪教、迷信活动;(七)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娱乐场所的从业人员不得吸食、注射毒品,不得卖淫、嫖娼;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上述行为提供条件。
第四十三条规定:娱乐场所实施本条例第十四条禁止行为的,由县级公安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责令停业整顿3个月至6个月;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娱乐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闪电新闻记者 王文龙 左新新 聊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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