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7月10日讯 近日,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速裁团队成功化解一批因开发商延期交房、业主要求支付违约金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周某等人系某小区业主,于2013年5月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双方约定2014年12月交房,后开发商于2017年10月向周某等人交付房屋。2019年8月21日,周某等人向临清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被告开发商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被告辩称,逾期交房系因各级政府环保政策及社会因素引起,且原告部分诉讼请求已经超过诉讼时效,应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审法院经审理支持了原告的部分诉讼请求,而原告不服提起上诉。
聊城中院速裁团队收到案件后,首先对案情进行研判,认为事实认定及法律适用并不复杂,但判决却要慎之又慎。据前期调研,此类因合同履行业主维权的批量案件全市各基层法院均已出现,其中东昌府区法院此类收案达800余件,涉及聊城地区多家房地产开发商及小区业主。该案的处理结果将对此类案件形成导向效果。
为避免业主聚集,减小社会影响,在全面掌握案件基本情况后,聊城中院速裁团队首先安排部分案件开庭,了解案件事实、双方争议点及合同履行背景。庭审后,法官助理李国丰多次与当事人及代理人沟通,讲明利害关系,最终顺利达成和解。后续未开庭的当事人也陆续表达和解意愿,分批与开发商签订了和解协议,部分当事人和解后直接申请撤回了起诉。
截至目前,20余件案件当事人已全部与开发商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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