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20-02-28 16:18:02
齐鲁网·闪电新闻2月28日讯 2月27日,山东省聊城市茌平区人民法院首次通过远程提讯系统对一起被告人在押的寻衅滋事案进行送达、庭审并当庭宣判,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有期徒刑一年。
该院刑事认罪认罚速裁法官林明对被告人张某某寻衅滋事罪一案依法进行远程开庭审理,被告人在看守所内通过远程提讯系统与法庭内的法官和公诉人进行对话。庭审结束后,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人张某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在严格依照刑诉法规定、有效保障各方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的前提下,该院通过跑一趟腿,一次性办结认罪认罚速裁案件,使速裁案件在疫情期间“不降速”“再提速”,最大限度地避免了被告人羁押过程中的感染风险, 保证了刑事认罪认罚速裁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闪电新闻记者 冯尚尚 通讯员 王希玉 李腾 报道
想爆料?请登录《阳光连线》( http://minsheng.iqilu.com/)、拨打新闻热线0635-8271275,或登录齐鲁网官方微博(@齐鲁网)提供新闻线索。齐鲁网广告热线0635-8271275,诚邀合作伙伴。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齐鲁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