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20-02-06 22:33:02
齐鲁网·闪电新闻2月6日讯 在万众一心全力抗击疫情的关键时刻,仍有极少数群众置大局于不顾,盲目无知,我行我素,不配合防疫工作。无谓的逞能,不仅会危害自己及他人的安全,当事人也要为自己的无知行为买单。
2月6日凌晨一时许,莘县公安局东鲁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有多人在“小明快跑”酒吧庆生聚会。接到报警后,东鲁派出所联合燕塔广场警务站迅速出警。赶到现场后,民警迅速控制现场,将在防疫期间违反政府禁令、非法饮酒聚餐的十人带回派出所调查。
“小明快跑”酒吧负责人黄某、主要召集人延某因在防疫期间违反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发布的决定、命令分别被依法行政拘留10天。
在聊城冠县,也有一起“非法营业”的行为。2月5日,冠县公安局清泉派出所接到举报称,有人在朋友圈发布一条信息:“在这疫情严重传播中的时间,在城区可以免费出售啤酒鸭,并接受全天预定送货上门……”
这样的做法极易增加不同人群接触风险,显然是不被容许的。最终,公安机关确定信息由居民周某(男,31岁)发出。其本人对近期在微信朋友圈内发布售卖啤酒鸭并送货上门信息的行为供认不讳。经过公安机关、市场监管等部门进一步调查,确认其无一单交易售出。
最终,鉴于其悔过态度较好,公安机关对其进行训诫,周某也保证一定遵纪守法,绝不再犯类似错误。
民警提醒,当前抗击疫情形势严峻,在此非常时期,请大家务必遵纪守法,做好防护,顾全大局,倘若拒不配合、顶风而上、触碰法律底线,公安机关一定依法从严处置,绝不姑息迁就!
闪电新闻记者 左新新 聊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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