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9-09-18 16:23:09
齐鲁网聊城9月18日讯 记者从东阿县人民政府获悉,为进一步改善县经济开发区道路交通安全环境,保障限行区域内非机动车行人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决定自9月18日起对县经济开发区部分路段实施货车限行管理措施。
限行区域为鱼山路(北外环—阳光大道);霞光路(香江路—东外环);胶光路(香江路—东外环);金光路(香江路—卓江路)。限行时间为0时至24时(全天)。
危险货物运输车、特型机动车、重型和中型载货汽车、重型和中型专项作业车、重型和中型全挂以及半挂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低速载货汽车不得驶入限行区域,需要临时驶入的,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市区通行证。达不到国Ⅳ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货车(车辆最大总质量大于12000KG)限行。军队、武警及执行任务的警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特种车辆不受限行要求。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另有规定的,按重污染天气应急规定执行。
依托监控卡口等设备,对进入限行区域的货车进行查处。违反规定进入限行区域道路行驶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并相互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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