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9-09-03 19:32:09
齐鲁网聊城9月3日讯 9月2日下午3时许,有网友私信“聊城交警”微博举报,“昨晚茌平新政路拍的,孩子就坐到车顶上,心真大”。随后,聊城交警支队工作人员将该情况转至茌平交警大队。民警迅速行动,与车主取得了联系。
9月3日下午3时许,车主兼驾驶人夏女士惊慌地赶到了茌平交警大队。原来,9月1日晚,夏女士载着俩孩子出门,在茌平县新政路与龙山街路口等红灯时,两个孩子将身体伸出天窗,淘气的二娃还坐到了车顶上......这危险一幕被热心网友拍了下来。
茌平交警大队民警告知了驾驶人违法行为的危害,对其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2条第二项规定,给予驾驶证记2分,罚款50元处罚。夏女士诚恳地表示,以后会做到安全文明驾驶,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茌平交警提醒驾驶人,天窗“晒娃”,这样做不仅危险,更是属于违法行为。如果孩子淘气将头伸出汽车天窗外,存在非常大的安全隐患。一是如遇紧急情况刹车或遭遇后车碰撞,由于惯性,儿童极易被甩出车外;二是意外按到关窗键,易夹人;三是儿童被车外物体碰撞。任何一种风险一旦降临,都有可能致命。对于孩子,他们可以淘气,但是家长却不能惯着,当孩子逾越规矩时须及时叫停,这才是对他们真正的爱。
闪电新闻记者 左新新 通讯员 常新明 聊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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