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9-08-28 17:49:08
齐鲁网聊城8月28日讯 男子伙同团伙强行索债,手段残忍。近日,高唐县检察院对这起寻衅滋事案件中的一名犯罪嫌疑人吴某依法批准逮捕。
经审查查明,翟某某为强行索债,伙同犯罪嫌疑人吴某、邵某某等人在高唐某小区采取勒脖子、喷射“云南白药气雾剂”等方式抢走被害人卢某的黑色“宝马”730汽车钥匙,将卢某摁压上车进行非法控制,后将该车行驶到高唐县至禹城市公路房寺镇路段让卢某下车,并将车辆送至江苏省南京市某担保公司。案发后,涉案车辆被追回并发还被害人。
检察官认为:犯罪嫌疑人吴某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规定,涉嫌寻衅滋事罪。根据《中华人民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之规定,决定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吴某。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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