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9-08-03 22:02:08
齐鲁网聊城8月3日讯 乘坐火车实名购票是常识,然而却有这样一名男子,因故多年未办理二代身份证,乘火车出行身份证全靠“借”。近日,该男子故技重施时,被聊城火车站民警依法查获。
当天凌晨3点多,聊城站派出所民警在执勤过程发现一名男子在聊城火车站进站闸机处反复验证身份无法进站。发现该异常后,民警上前进行询问,发现该男子手持他人居民身份证及他人身份信息的火车票。民警对该男子进行现场盘查,但他始终无法提供有效身份信息。民警随后将其传唤到派出所作进一步询问查证。
经查,该男子裴某涛,38岁,山东青岛人,从事电脑软件开发工作。2007年因父母双亡,便离家外出工作,至今一直没有回家办理二代居民身份证。2013年因外出坐车便借用了朋友盖某宁的身份证进行购票。
据裴某涛交代,除了这次借用盖某宁的身份证购买K850次聊城站至邯郸站的火车票外,此前还购买过K1294次莱西站至聊城站的火车票。最终,裴某涛对自己冒用他人身份证件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给予裴某涛行政罚款200元的处罚。裴某涛也因此被铁路部门纳入失信人员名单,一定时期内限制乘坐火车。
铁路警方提示,外出乘坐火车时切莫随意使用别人身份证件进行购票乘车,不但会构成违法耽误行程,还会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限制乘坐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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