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9-06-19 10:46:06
齐鲁网聊城6月19日讯 近日,家住高唐的李某因涉嫌犯危险驾驶罪,被高唐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同日被逮捕后羁押于高唐县看守所。
经了解,4月14日21时50分许,李某驾驶鲁P牌照轻型货车沿东兴路由南向北行驶至东兴路与金城路路口,与前方等待信号灯的孙某停驶的电动轿车追尾相撞,孙某随即拨打122报警。
接警后,高唐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进行事故勘察工作,在对当事人进行问询检查时发现李某不但系无证驾驶还涉嫌酒后驾驶,民警随即将其控制。
经进一步检验鉴定,李某血液乙醇含量竟高达437.9mg/100ml,创下了高唐县醉驾人员血液乙醇含量的最高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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