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9-06-13 00:01:06
齐鲁网聊城6月13日讯 6月11日,阳谷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日常勤务中,查获一名“不长记性”的驾驶人许某某,这位驾驶员的违法行为,让民警都不觉大吃一惊!
当日21时40分许,治超三中队在辖区齐南路段巡逻期间,依法对一辆车牌号为鲁PN55*5重型普通货车进行检查,结果发现驾驶人神态异常,执勤民警便要求驾驶人出示驾驶证,可驾驶人吞吞吐吐,拒不配合,无法提供,执勤民警随即用移动终端确定驾驶员信息。
经民警查询得知,驾驶人许某某,2018年12月因准驾车型不符被东昌府大队一次性扣12分,2016年5月因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被冠县大队一次性扣12分,2015年5月因未悬挂机动车号牌被冠县大队一次性扣12分,种种违法行为加在一起累积计分51分!
此前,许某某的C4驾驶证因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不按规定安装号牌、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相符的车辆等重点违法行为已累积计分51分。如今,许某某的驾驶证在超分、违法未处理、停止使用、扣留、注销可恢复的期间,竟还敢准驾车型不符驾驶重型货车上路,被阳谷治超队抓了个正着。
目前,阳谷治超联合执法队已将该车暂扣至停车场,该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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