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9-05-17 16:17:05
齐鲁网聊城 5月17日讯 终生禁驾是一项严厉的行政处罚,意味着驾驶人“终生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能驾驶机动车”。目前全国已经实现了交管信息联网,一经处罚后,驾驶人信息将录入全国机动车驾驶员管理系统,被锁定为终生禁驾的驾驶人无论在省内还是省外都无法再考取驾驶证。
5月17日,茌平交警发布一起终生禁驾典型事故案例。具体如下:
2017年8月30日15时15分许,李某某驾驶鲁PL***8的小型轿车,沿西环路由南向北行驶,行至茌平县西环路与建设路交叉路口南100米处时,与邹某某驾驶的自行车相撞,造成邹某某死亡,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李某某弃车逃逸。
经调查,李某某驾驶机动车观察操作不当、未按规定车道行驶、超速行驶的违法行为,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2019年2月14日,李某某被茌平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2019年4月26日,聊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李某某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安全文明出行是全社会共同的行为规范和社会责任。茌平交警提醒,希望所有的驾驶人,牢记领驾照时的誓词,每次开车上路严守交规,礼让三先,文明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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