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9-04-29 21:25:04
齐鲁网聊城4月29日讯 为全力遏制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消除交通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发展。近期,莘县交警持续加大对货车超载、超限、污损号牌、假牌套牌、使用报废车上路行驶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打击力度,目前,已将第五批假套牌、污损号牌等共计167副,全部上市公安交警支队。
据了解,针对辖区假牌、套牌,货车闯禁区、超载超限、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等严重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扰乱交通秩序的违法行为,一直以来,莘县交警大队高度重视,科学部署,始终保持严查、严管、严惩的高压态势。
一方面,大力整治涉嫌假牌、套牌、报废车。莘县大队成立专项整治小组,抽调精干警力,结合缉查布控系统对推送车辆的行驶轨迹科学分析研判,利用路面巡逻查控、网上网下结合等方式,对假套牌涉嫌车辆进行精准打击。截至目前,共收缴涉嫌假套牌及注销车等车辆牌照67副。
另一方面,大力整治重型车辆故意污损号牌。重型车辆污损号牌上路行驶存在重大交通安全隐患,莘县大队在辖区内持续开展重型货车污损号牌专项整治行动。严查重型货车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等严重违法行为,对违法车辆做到“三个一律”即:一律严查、号牌一律收缴、违法一律处罚,以确保辖区道路安全畅通有序。截至目前,共查获重型货车污损号牌100余副。
专项整治行动中,莘县交警大队共查获超限超载、假套牌、污损号牌等各类违法行为450余起,共收缴167副假套牌、污损号牌,已全部上交市公安交警支队。
涉牌交通违法行为法律后果严重!对于遮挡、污损号牌等涉牌交通违法行为,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三十一条,分别处六千元罚款,并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记12分。对于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等涉牌交通违法行为,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三十二条,分别处十五日拘留,扣留机动车,并处五千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罚款,计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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