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9-01-28 20:17:01
齐鲁网聊城1月28日讯 1月28日,高唐交警曝光一起交通事故典型案例。男子无证驾驶重型货车并肇事逃逸,最终被处以罚款4000元、行拘15天的处罚。
2018年12月28日0时45分许,王某富无证驾驶鲁AJ***5号重型货车牵引鲁AJ**2挂车,沿泉林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官道街交叉路口时,与沿官道街由南向北直行通过路口的鲁P8***P号小型轿车相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王某富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责任,驾车逃离现场,小轿车驾驶员杜某某拨打122报警。
接警后,事故科民警立即调取现场监控,获取到了车辆牌号信息。经查询,该车辆属济阳一运输公司管理,民警立即联系到该运输公司,获取了驾驶人信息,经说明情况,该公司通知到了驾驶员王某富本人。
2019年1月4日下午14时,肇事逃逸嫌疑人王某富到交警队事故科投案。1月7日,高唐交警大队依法扣留肇事车辆并做进一步调查。
经查实,王某富系无证驾驶重型货车并肇事后驾车逃逸,最终被处以罚款4000元、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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