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9-01-07 16:05:01
齐鲁网聊城1月7日讯 1月7日,茌平交警曝光一起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以此为警示,切实提高守法出行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珍爱生命,平安出行。
据了解,为严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全力维护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茌平交警将在严厉打击酒驾醉驾、假牌套牌、超限超载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同时,强化曝光力度,每月集中曝光一批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和严重交通违法案例。
事故经过:2018年10月01日07时00分许,齐某某驾驶电动三轮车沿人民广场西路由南向北行驶,行驶至茌平县中医院东侧新政路与人民广场西路交叉路口左转弯时,与沿新政路由西向东曹某驾驶的鲁PT7**3号小型轿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齐某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齐某某于2018年10月03日经抢救无效死亡。
成因分析:当事人齐某某驾驶非机动车未按规定让行及曹某驾驶机动车观察操作不当、未保持安全车速是事故发生的原因。
过错及责任:当事人曹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当事人齐某某驾驶非机动车未按规定让行,形成事故的同等过错,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
茌平交警提醒,路上行车时,驾驶人一定要时刻掌握周边车辆和行人的动态情况,保持安全车速行驶,严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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