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聊城日报
2018-07-04 11:29:07
记者3日上午从市工商局获悉,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积极营造便利宽松的创业创新环境和公开透明、平等竞争的营商环境,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行政审批效能,助推新旧动能转换,我市自7月1日开始,全面启动“四十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
这次改革,是我市在“五证合一”和第一批涉及11个部门的26项涉企证照事项继续实行“三十一证合一”的基础上,将国家层面确定的24项中,我市未整合的涉及10个部门的14项涉企证照事项,按照动态管理的原则,进一步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全面实施“四十五证合一”的新举措。
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次改革共涉及粮食、公安、财政、人社、住建、商务、海关、旅发、气象、工商(市场监管)等10个部门,粮油仓储企业备案、保安服务公司分公司备案、资产评估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备案、劳务派遣单位设立分公司备案、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备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备案、物业服务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备案、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外商投资企业商务备案受理、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证书、旅行社服务网点备案登记证明、气象信息服务企业备案、分公司《营业执照》备案14项涉企证照事项。
据了解,这次改革继续全面实行“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的工作模式,采取工商部门负责登记、备案等信息采集推送,相关职能部门直接接收或认领导入相互关联的业务流程模式;申请人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时自行填写“一张表格”,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登记部门直接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称,改革中,现有企业登记信息能够满足相关部门业务办理和监管需要的,由工商部门推送给相关部门,相关部门不再另行重复采集。确需工商部门一并采集信息的,由各相关部门以便利登记、利于监管、精简采集为原则提出信息需求,工商部门梳理汇总后,形成工商部门登记数据共享信息项和“多证合一”政府部门共享信息项,并纳入企业登记材料规范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系统。企业登记信息能够满足政府管理部门需要的涉企证照事项,进一步整合到营业执照上,被整合证照不再发放,不再要求企业提供关于整合证照事项的额外证明材料。(记者 赵宗锋 通讯员 班保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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