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聊城晚报
2018-06-11 14:41:06
日最高气温超40℃,应当停止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在37℃-40℃,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市安监局日前发出《关于做好2018年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切实保障广大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权益。
近年来,夏季高温天气导致的劳动者中暑甚至死亡事件时有发生,给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损害。《通知》要求,凡工作场所存在高温作业和夏季露天作业的用人单位,严格落实防暑降温防范措施。
这些措施包括:要在高温天气来临之前,组织高温天气作业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要及时调整作业岗位。
要在高温作业场所增添必要的通风或降温设备,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个体防护用品和防暑降温所需的清凉饮料及保健用品,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
要根据本单位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合理安排或调整劳动者夏季高温天气工作时间,适当增加高温作业环境下劳动者休息时间,最大限度地减少劳动者高温中暑事件的发生。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是要组织开展高温中暑应急预案演练,根据从事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数量及作业条件等情况,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足量的急救药品。同时,要对劳动者进行高温防护和中暑急救宣传教育,增强劳动者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记者 岳耀军)
想爆料?请登录《阳光连线》( http://minsheng.iqilu.com/)、拨打新闻热线0635-8271275,或登录齐鲁网官方微博(@齐鲁网)提供新闻线索。齐鲁网广告热线0635-8271275,诚邀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