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04-02 18:50:04
齐鲁网聊城 4月2日讯 男子因拒付赡养费,被法院强制执行,但其非但不配合,还与妻子一起辱骂老人。近日,阳谷县人民法院依法采取司法强制措施,对被执行人王某某依法拘留十五天。
据了解,2017年,王老汉和老伴冯老太与其子女因赡养纠纷闹上法庭。后经法官调解,双方达成赡养协议:自2018年起,王老汉和老伴冯老太生养的四个子女,每人每年支付给王老汉和老伴冯老太赡养费2500元,并于每年1月15日前支付当年的赡养费。调解协议生效后,其中三个子女均已履行完毕,唯有王某某一直未履行义务。
今年1月份,王老汉和冯老太夫妇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其子王某某支付赡养费2500元。该院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多次与王某某联系,希望通过与其沟通,给他讲明法律,望他念及亲情,自动履行赡养义务,而王某某却以各种借口为由而拒付赡养费。
为了尽早帮助两位老人获得赡养费,该院执行干警随后来到被执行人王某某的居住地,将其带到法院。执行干警仍希望能说服被执行人王某某,给他自动履行赡养义务的机会,以挽回受损的父子母子亲情,但被执行人王某某拒不执行,并且仍然寻找诸多不合法也不合理的借口,对抗法院的执行。鉴于此,执行干警当即宣布对王某采取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强制执行措施。
在拘留期间,被执行人王某某认识到了自己拒不赡养父母的严重错误,同意给付赡养费。法院考虑到王某某承认错误的态度和积极履行义务的行为,最终决定提前解除对被执行人王某某的司法拘留措施。
【法官说法】孝敬老人是一个人最基本的做人准则,也是我国的传统美德。王某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赡养义务行为,不仅有悖于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更是一种妨碍司法的行为,重者可能会构成犯罪。对于这种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行为,必定受到道德的谴责和法律的制裁。
闪电新闻记者 左新新 通讯员 王希玉 丰丽娟 聊城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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