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聊城新闻网
2018-03-25 11:58:03
记者从聊城市农委获悉,聊城市在新《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后第一张农药经营许可证3月21日在莘县颁发。这也是全省县级农业局中率先颁发的第一张农药经营许可证。
记者发解到,新《农药管理条例》自2017年6月1日起实施,《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7年8月1日实施,这两个文件对农药经营许可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变更延续、监督检查等多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对于加强农药管理,保证农药质量,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畜安全,保护农业、农林生产和生态环境具有重要作用。
莘县作为“中国蔬菜第一县”,现有农药经营门店800多个,预计审核标准门店500个,已受理申请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21个,审批2个,实地核查中19个。现在莘县农业局已经成立农药经营许可领导小组和审核小组,农业行政许可股负责材料的受理、审核,合格后交执法大队进行实地核查,实地核查通过后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然后,由农业行政许可股发证;不合格的告知办证人员,并说明原因。
莘县农业局计划11月30日前全面清理无证农药经营店。此后,农药经营者都须具备专业的农技知识,并拥有规范的经营场所、进销货台账和电子监控设备等,做到经营农药的质量有提升、进货可查询、销货有记录、购货有发票、使用有处方,真正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记者 刘庆功 通讯员 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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