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11-28 20:01:11
为进一步落实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化妆品市场检查通知》(鲁食药监药化【2017】42号)文件精神,加强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化妆品质量安全和消费者人身安全及合法权益。近日,茌平县食药监局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牵头对全县14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展化妆品安全专项督导检查行动。
一是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重点检查了化妆品经营单位进货渠道是否正规,是否建立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制度,是否如实记录品名、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商及联系人以及进货时间,并保留相关票据。
二是严打违法违规行为。重点严查销售未取得生产许可的化妆品、无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无备案文号的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以及自制、套号冒号、过期的化妆品等违法行为。
三是包装标示及效期管理。重点检查化妆品标签是否宣传疗效、扩大及虚假宣传;严查涂改标签标识、超过有效期销售或使用违法违规行为。
四是开展法律法规宣传,督促其守法经营。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向经营者普及对产品质量安全的认识,落实好安全管理责任,保障辖区内经营使用化妆品安全。
截至目前,共检查了7个乡镇14家门店,下达化妆品督导检查意见书10份,下架封存违法违规化妆品50余盒,立案查处2起。通过此次行动,有效解决了化妆品经营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规范化妆品经营使用行为,促进化妆品市场秩序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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