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11-03 01:14:11
齐鲁网聊城11月3日讯(记者 左新新) 2018年度临清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1月1日起开始参保缴费。根据聊城市人社局、财政局文件《关于做好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工作的通知》(聊人社字〔2017〕194号),2018年度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190元。
集中参保缴费期为11月 1日-12月31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参保对象包括具有临清市户籍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所有常驻人员,以及在临清市长期居住的外市户籍人员。
农村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参保,携带二代身份证(儿童带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村委会缴纳,新参保人员需带一张一寸彩色照片,办理医疗卡;城区居民携带二代身份证(儿童带户口簿)到附近农商银行代办点缴纳,原建行卡不再代扣;在校学生以家庭为单位缴纳。
2017年出生的新生儿,都要缴纳2018年度居民保费才能享受医保待遇,需将新生儿户口页和监护人(父母任可一方)的身份证复印到同一张纸上,并注明监护人的有效联系电话,并带一张一寸彩色照片,办理医疗卡。
城乡低保人员个人先缴纳190元,民政部门每人资助100元参保,筹资结束后将资助参保费每人100元打入个人银行卡(折);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人口个人先缴纳190元,每人资助100元参保,必须应参尽参;对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孤儿、城市“三无”人员、优抚对象,由民政部门全额代缴190元,不用个人缴费,由民政部门提供参保信息,让这些困难群众生了病,及时享有医疗保障;
此外,外地户籍居民参加临清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除提供身份证(儿童带户口簿),还应提供未参加户籍地医保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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