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8-21 22:19:08
齐鲁网聊城8月21日讯 近日,高唐县政府发布了关于棚改的公告。公告称,棚户区改造是一项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群众家庭居住条件的民心工程,有利于政府更好地规划城市建设,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但是在棚户区改造拆迁过程中,发现有不法分子,突击建设违章建筑,恶意套取国家棚改资金。
该行为践踏了社会公平正义,带来极大的不良影响。本着不让守法群众吃亏,杜绝违建不当得利原则,有效遏制私搭乱建行为。经县政府研究,今后在棚改工作中坚持以下原则:
1、规划区内村街2016年2月份以后新建的院落一律视为违建。
2、2016年2月份之前的,按原政策组织人员进行甄别。
3、主房(正房)主体是加气块、砌块、一次成型钢混、钢结构等类型的,无论建于什么时间,一律不测绘、不评估、不签约。
4、宅基地以外建房的,包括在耕地建房的,无论是否属于违建,一律不纳入棚改范围。
5、有举报的第一时间接受举报,迅速调查,尽快答复。
以上五种类型,情况特殊的,由棚改指挥部统一研究。
举报电话:
开发区管委会:0635-3990199 县房管局:0635-7123001
鱼丘湖办事处:0635-3911332 县城管局:0635-3900079
人和办事处:18863560300 县国土局:0635-3906358
县政府办公室:0635—3950169 县 纪 委:0635-12388;0635-3957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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